据排查,影响这些小区正常供暖的原因有四个方面:
1、锅炉和管网老化,维修费用大,业主不愿承担这部分维修改造费用,而供暖单位又无力承担,筹集维修改造资金难度大,涉及小区7个。如幸福小区、原省机械厅家属院等。
2、尽管“煤改气”项目正在实施,但因中油燃气公司施工量大、任务重,造成“煤改气”项目进度缓慢,业主反映强烈,涉及小区3个,如一机床小区、塑料二厂等。
3、部分原本无供暖设施的老旧楼申请了分户采暖,但因签订合同较迟,加之燃气公司任务量大进场施工晚,导致这部分小区不能按时供暖,涉及小区6个。
4、个别小区供暖合同到期,还有部分业主拖欠取暖费,供暖单位表示收取不到取暖费将停止供暖,涉及小区2个。
此前,我市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解决供暖遗留问题,对因无力改造、建设遗留等原因造成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针对近期排查情况,市房产管理部门正在督促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中油燃气公司,对煤改气的小区或实施分户采暖改造的小区,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早日供暖,并要求相关社区配合供暖企业对不缴纳采暖费的住户做好劝缴工作,不能因个别业主不缴费而停止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