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装修网了解到,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胡女士反映,她2017年6月,找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房,如今已经过去了半年多的时间,不仅新房还没有装修完,就连装修公司的负责人也不知所踪,无奈之下胡女士只好求助相关部门,希望能找到解决办法。
事件回放
据西宁装修网了解,2015年12月,胡女士在城中区购买了一套房子。2017年6月,经朋友的介绍,胡女士找到了一家装饰设计公司准备对新房进行装修。胡女士说,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两个月的装修时间,一共需要6万元的装修费。同时,胡女士需要先支付60%的首付款。可令胡女士没想到的是,3.6万元的首付款全部付清了,但是设计公司的负责人却一直以材料进不来,或者自己有事等诸多理由,一再拖延工期。之后胡女士一直打电话催促该公司的负责人,希望能尽快完成装修,但却无济于事。胡女士表示,装修没有按时完工还是其次,更让她感到气愤的是,已经完成的装修部分也让她极不满意。
双方说法
之后胡女士和家人也曾找过别的装修公司来完成剩余的装修工作,但是其他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看完胡女士家的装修情况后,根本不敢承接胡女士家的装修活。在这种情况下胡女士要求终止合同并赔偿,因为当初合同中注明: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是设计公司的人以合同没有加盖公章为由拒绝退还违约金。
律师说法
据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由于装修公司没有装修到位,属于一个单方面的违约行为。业主与该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这份合同属于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直接解除装修合同,并且赔偿相应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由于该装修公司进行了注册登记,因此业主也可以向所属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和投诉。
以上就是西宁装修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装修公司拖延工期的案例,希望大家碰到这样的事故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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