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电缆损坏,供电部门表示,更换电缆的钱不应由供电部门承担。居民对此质疑,更换电缆的钱到底该由谁承担?
据西宁装修网了解,建设巷12号院最近经常停电,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经供电部门检查,原来是该院1
号楼的电缆损坏,需要更换。但供电部门表示,小区内的电缆产权不属于供电部门,因此,更换电缆的费用不能由供电部门承担。由于家属院属于老旧楼院,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的楼长们打听到更换电缆的总费用为三万元左右,需要由所有居民承担。
小区居民质疑,更换电缆的费用到底该不该由居民承担?
5月3日,相关人士咨询了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按照规定,电缆的产权属于谁,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居民小区内的设施属于小区内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该家属院内电缆的产权属于全体居民,因此,更换电缆的费用应该由1
号楼的所有居民共同承担。供电部门的说法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