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2007年入住小区的,她家住在3楼,因为家里是地暖,所以供暖管道和上水管道是埋在地下的。9月14日下午,楼下的住户打电话给她,说她家的水管裂了,楼下住户的天花板被泡了,张女士立即打电话给物业反映,紧接着物业维修人员前来修复了破裂的管道。
但16日早上,另一处管道破裂了,水管破裂将她家客厅的木地板全泡了,同时还有楼下住户家的餐厅。虽然物业维修了管道,但是面对家里的损失,张女士一筹莫展。
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小编,物业公司的主要责任是维护业主的公共设施,但是他们接到张女士的反映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去维修管道。张女士家的损失情况,他们也已经给总公司上报过,但是由于业主房屋已经超过了房屋质保期,所以他们无法承担赔偿。
据西宁装修网小编了解,一般来说,公司会从装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算起,两年内整体装修出现任何问题,公司都会免费维修。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应该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而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小编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根据规定,物业公司只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对于业主家因为公共管道破裂导致的损失,如果在房屋质保期内,业主可以找开发商协调赔偿,如果已经过了房屋质保期,业主只能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