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掌握我省物业服务行业成本情况,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省发展改革委历时两个多月,组织各地区成本监审机构,深入西宁、海东、海西、海北和海南等地区的20个住宅小区,实地调查、审核物业服务成本。
西宁地区每平方月均0.54元
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成本每平方米月均0.41元,其中:西宁地区每平方米月均0.54元,海东地区每平方米月均0.35元,海西地区每平方米月均0.51元,海南和海北地区分别为每平方米月均0.32元和0.34元。
高层住宅由于有人员管理、公共能耗、车位管理以及电梯运行维护和二次供水加压等费用,物业管理成本相对较高。我省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成本每平方米月均1.55元,其中电梯运行维护分摊每月每平方米0.31元,二次加压供水分摊每月每平方米0.14元。
●全省多层每平方米月均0.41元
●高层每平方米月均1.55元
●西宁地区多层每平方米月均0.54元
居民“管家”存在三大问题
省发展改革委在两个多月的实地调查、审核物业服务成本过程中,发现我省物业服务行业还存在着人员费用占物业服务成本比重过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人员费用比重过高
物业服务成本由人员费用、运营维护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其他费用五大部分构成。我省物业服务行业中,多层住宅的人员费用、运营维护费用、管理和财务及其他费用在总成本中的比重分别为76.2%、16.2%、7.6%;高层住宅的人员费用、运营维护费用、管理和财务及其他费用的比重分别为47.4%、40.4%和12.2%。物业服务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成本比重过高,用于物业管理日常运营维护成本的比重长期偏低,势必将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
服务水平和质量参差不齐
物业服务行业目前尚无人员定额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控制基层人员数量,降低人员费用,导致服务质量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企业不能给业主带来“质价相符”的服务,随之而来的就是收费率下降,导致业主利益受到侵害,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产生矛盾,进而形成恶性循环,影响小区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代收费用存在问题
我省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在同供水、供电、供热等单位就代收、代缴费用的收取上,仅仅达成口头协议,未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致使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物业公司通过单方面提高水电费用,来弥补因漏损、拒缴、公摊及管理产生的费用,且对代收费用收取情况与业主间缺乏有效沟通,使得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矛盾日趋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