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已久的新房就要交接了,可是交房拿钥匙时的各类费用,却给许多购房户带来烦恼。从契税到开通有线电视费等,到底哪些是该交的,哪些是不该交的,住户们往往一头雾水。
市民郭女士前年购买了位于南山路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近日,楼盘竣工开发商通知开始入住。收房时,郭女士比预先知道的多交了几千元费用,其中包括防盗门、可视对讲系统、电话开通等费用,对此,郭女士有些不解,她认为有些费用应该是住户该交的,可是有些费用应该包含在房价中,不应该让住户再另行承担。
市民吴先生在网上也晒出了他拿新房钥匙时所交的房屋权证书工本费、开通天然气费、开通闭路电视费、物业管理收费、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的“账单”,并说明如果不交清这些费用开发商就不给钥匙,不交房。对此他询问是否合法,请求律师帮助。
就商品房交房时的上述费用问题,西宁装修网小编采访相关部门了解到,在交房时乱收费的现象,近几年虽然呈减少的趋势,但也依然存在着少部分开发商收费含糊不清,乱收费的情况。有些购房者在收房时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领钥匙之前还要交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否则就不给办理入住手续。那么,购房者要清楚,有些费用不是由开发商来收取的,如契税,契税是在办理房屋交易时由购房者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如果购房者没有委托开发商代办,开发商就不能代为收取;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一般由开发商代收,但是开发商把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至于其它相关费用,比如供暖费、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需要开通的各类设施的费用等,该交的还得交,否则影响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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