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赵先生将自家房子承包给包工头陈某装修,双方签的是清包合同,工人都由陈某请,工资也由陈某负。刘某是陈某从民工市场请来的木工。4月21日,刘某在厨房改装油烟机排烟管道,一不留神从灶台上摔落,摔落过程中,右手抓到不锈钢套筒,被套筒边缘割伤。伤势比较重,多处肌腱断裂,还有三个手指的固有神经、动脉断裂。治疗费共花了170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是在赵先生家中施工时受的伤,他的损失由谁承担,取决于各方当事人对受伤事实有无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刘某自述站在灶台上施工,因为灶台面积不够大、没站稳导致摔倒,可见他没尽到注意义务,也没采取正确的施工安全措施。陈某作为装修工程的承包人,没有对施工现场及工人的施工情况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和监督,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认为,刘某本人、包工头陈某各自应承担40%的责任。业主赵先生有没有过错呢?法院认为也有,他将家装工程发包给陈某,而陈某没有任何资质和相应的安全施工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发包行为存在过错,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业主也要承担责任。最终,业主赵先生被判承担20%的责任。刘某的全部损失为8万元,折算下来赵先生赔了1万6。
律师点评
“马路装修队”有三大风险
无资质的装修队又被称为“马路装修队”,顾名思义马路边都能找到,价格很便宜,但质量参差不齐。雇佣这样的装修队有哪些风险?
小编咨询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利军。据罗律师概括,无资质装修至少有三项风险。
一、如果是业主直接雇佣“马路装修工”,双方直接单独结算,那么装修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业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当然装修工本身有过错的话,业主责任可减轻;
二、如果业主请没有资质的“马路装修队”,对方雇佣的装修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业主作为发包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三、“马路装修队”行踪不定,入住后发现装修质量问题,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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